檢索條目 詳細內容 Search Item Detailed Content

篇章 Chapter 〈九章.惜誦〉
原文 Original Text 心鬱邑余侘傺兮,又莫察余之中情。
檢索條目 Search Item 中情
作者 Author 徐廣才(2009:238-240)
學者釋讀 Scholar's Interpretations 根據韻例,情與路應該押韻,但情為耕部,路為鐸部,兩個韻部相差較遠,很難相押。因此朱熹認為「中情」是「善惡」之誤,因與《離騷》「孰云察余之中情」相近,遂將「善惡」抄成「中情」。黃靈庚也認為當作「善惡」,因為「情」字「心」可寫在下面,與「惡」字相似,後人又改「善」為「中」。陳第認為「情」是「愫」字之誤,「惡」「愫」均與「路」字為韻。聞一多認為:「此句不入韻,推尋其故,蓋由脱簡所致。」姜亮夫懷疑有奪誤或錯簡,當句文字未必有誤。郭沫若認為「路」是「徑」之誤。沈祖緜認為「路」是「正」之誤。譚介甫認為「路」是「足各」二字的合寫,而「各」又為「名」的形誤。王泗原認為這四句是誤衍。蘇建洲認為:「路」可能是「徵」的誤字。《郭店.性自命出》60「凡於毋畏」的「」字,在《上博(一).性情論》簡30相應字「路」未出版之前,學者多將「」字釋為「徵」,如李零說:「徵,整理者隸定有誤,從照片看,應釋『徵』。」因為楚簡文字「路」所從的「夊」旁與「徵」所從的聲旁存在者(引者按:當為着)形近混用的現象。而「徵」屬蒸部;「情」屬耕部,「蒸」、「耕」可通,如同「之」、「支」可通。段玉裁將上古音支、脂、之三分,但學者有不贊同其說者,黃綺就主張支、脂、之三者不可分。裴學海曾說:「《詩經》時代原不合韻的『脂』、『之』兩部,到了戰國末年,則有合韻的事實,而且直到漢代,亦復如此。」如《小雅.采薇》「莫知(支)我哀」,《鹽鐵論.備胡》引作「莫之(之)我哀」;《尚書.無逸》:「惟耽樂之從。」,《漢書.鄭崇傳》《論衡.語增》引「之」作「是」(支)。又如「斯」(支)從「其」(之)聲。《郭店.窮達以時》簡6「管寺(之)吾」即「管夷(脂)吾」;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的「治痂方」中有「蛇床實(質)」,《注釋》說即「蛇床子(之)」,「質」為「脂」的入聲字。又如《詩.小雅.青蠅》:「營營青蠅,止於樊」,《漢書.昌邑王傳》引「止」(之)作「至」(質)。至於「脂」、「支」相通的例證如:視從「示」聲,屬脂部;「是」、「氏」是「支」部字。《左傳.宣公六年》:「提(從是)弭明」,《史記.晉世家》作「示瞇明」,《公羊.宣公六年》作「祁(從示)彌明」。《周禮》一書「地祇」的「祇」(從氏)都作「示」。戰國文字「視」的異體,作從目從氏。又如《山海經.北山經》:「隸虢之水……其中有師魚」,《郭注》:「師(脂)或作鯢(支)。」李家浩也說:「古代支脂二部的字音關係密切。例如《詩.小雅.南山有台》:「樂只君子」,《左傳.昭公十三年》引「只」(支)作「旨」(脂)。以上均可證之、支、脂確有音近的關係。又如楚地文獻《老子》65章「治(之)知(支)」合韻、《楚辭.遠遊》「涕(脂)弭(支)」合韻。以上可證明徵(蒸)與情(耕)叶韻應該是可以的。「徵」解為「徵召」,《左傳.宣公九年》:「王使來徵聘。」杜預《注》:「徵,召也。」《戰國策.楚策四》:「於是使人發騶卒徵莊辛於趙。」則《離騷》(引者按:當為《九章.惜誦》)「願陳志而無徵」意思是說想要陳述自己的心意,但是楚王卻不徵召。今按:楚簡「情」字作:(郭店《緇衣》簡3)「心」確實寫在下面,但「惡」字寫作:(郭店《語叢二》簡25)秦漢時代,「情」作:(老子甲一二一《字形表》742頁)「惡」作:(定縣竹簡八八《字形表》760頁)兩個字字形還是有一定距離的,訛混的可能性不大。朱、黃之說不確。「中情」一詞《楚辭》習見,如《離騷》「荃不察余之中情兮」、「孰云察余之中情」、「苟中情其好脩兮」,《九章.思美人》「申旦以舒中情兮」,未見「中愫」,「情」改為「愫」根據不足。錯簡、誤衍之說,祇是推測,並無證據。郭、沈、譚的誤字說,從字形上看,可能性不大。蘇建洲從古文字的角度來解決「情」、「路」不叶韻的問題,是《楚辭》研究的一個進步,而且從古文字角度看,「徵」和「路」確實形近,有訛混的可能。蘇說可參。
文例補充 Supplementary Materials 604 349 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》(六)〈天子建州‧甲〉(2007:315-316)「型(刑)屯用青(情),邦喪;屯用勿(物),邦喪。必中青(情) /analysis/uploads/ji5_2.png" width="16">(以) (羅)於勿(物),幾殺而邦正。」 Read More
創建日期 Created at 03-05-2021 00:12 35






(C) 2021 香港恒生大學中文系